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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4-27 07:46:25 点击率: 来源:本站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8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原院长陈夫义同意设立“小金库”并用于支付个人接待费用、违规发放会议补助问题。2013 年1月至2015年3月,陈夫义在担任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期间,同意通过虚增会务费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部分“小金库”资金用于办理酒店消费卡,陈夫义本人在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使用该消费卡支付个人接待费用共计14次。2014年9月,因该院私设“小金库”问题陈夫义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但其在受处分期间仍同意继续设立“小金库”并使用上述消费卡支付个人接待费用9次。陈夫义还存在个人决定向与会人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问题。陈夫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收缴国库。

  二、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咨询委员会委员王浦安公款送礼、组织公款旅游、报销私人费用、公车私用问题。王浦安在担任海南特区法制报总编辑(法人代表)、海南法制时报传媒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亲自或授意他人花费公款共计684800 元,购买烟酒、水果及茶叶等用于送礼;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先后组织5批77人次,到云南、贵州、福建、江西等地学习考察并旅游,花费公款 362090元;2013年4月,公款报销其私人费用5400多元;2013年11月9日至16日,驾驶公车(琼CA1768)前往其老家;2013年底,法制时报花费11780.8元,印制2000本挂历用于送礼。王浦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由海南日报报业集团追回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省琼剧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省琼剧院时任院长陈军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用国家重点剧目《海瑞》专项经费给全院演职人员发放补贴。2013年10月至12月陈军擅自决定用送戏下乡文化惠民专项经费给全院演职人员发放补贴。截止 2013年12月,省琼剧院以演出补贴的名义向演职人员违规发放补贴金额为905520元。2016年2月16日,陈军退缴自己领取的补贴18880元。陈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由省琼剧院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并上缴国库。

  四、琼海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何泮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何泮在担任琼海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收受他人礼金。2015年6月23日,何泮将违纪所得上交省纪委。何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五、屯昌县西昌镇农场领导班子赊账用餐、违规支出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西昌镇农场领导班子多次以解决土地纠纷、打扫卫生等名义在饭店赊账用餐,花费共计15150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赊账用餐共计8650元。2014年 1月至2015年8月,该农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王绥武,场务委员王敦清、王江霞通过冒充职工签名,伪造《误(夜)餐补助发放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等方式支出集体资金共计15150元,用于支付赊账用餐费用。王绥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敦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绥武、王敦清、王江霞均被免职。

  六、万宁市万宁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0年至2014年,万宁中学高中年级部分年级长在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过程中违规收受书商回扣147983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违规发放金额为101303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万宁中学原校长柳成荫对此知情却不予以制止和纠正。2013年3月,万宁中学花费303659元为全校教职工购买服装,经柳成荫批准,费用全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报销。2013年8月,柳成荫借出差之机绕道公款旅游,花费2792元。柳成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万宁中学校长职务。

  七、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秀琴、华侨农场橡胶加工厂厂长王建平夫妇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 1月20日,李秀琴、王建平夫妇向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申请操办儿子婚宴,申请桌数10桌,时间为1月31日,地点为某大酒店。1月31日当天,李秀琴、王建平分别在某大酒店和某喜庆广场操办儿子婚宴,其中某大酒店酒席桌数为10桌、某喜庆广场桌数为29桌,合计39桌。违规收受礼金38900元。李秀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王建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38900元被收缴国库;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市华侨经济区纪工委副书记秦有奇进行诫勉谈话。

  八、海口市秀英区秀华小学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1月下旬,秀华小学组织全校教职工、实习老师共42人在学校食堂聚餐,花费共计2572元,从该小学违规套取的18500元财政资金中支付。秀华小学校长钟跃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党支部书记郑维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报账员郑建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由秀英区教育局对副校长欧阳凌、王囹菁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的“不收手不知止”,甚至“一犯再犯”,对于这些“依然故我”“满不在乎”的违纪者应当下猛药、出重拳,将板子高高举起,再狠狠落下,让其痛彻心扉。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这是震慑,更是警醒,必须打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通报强调,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一级党委有一级党委的责任,一级领导有一级领导的担当。发生上述问题,说明一些单位党委(党组)监督管理宽松软,对存在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该禁止没有禁止,也说明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如逆水行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松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但要当好“县官”,更要发挥好“现管” 的作用,切实负起责任来,决不能当睁眼瞎、老好人,而是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通报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针对当前“四风”问题新形式新表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密切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刹风整纪。对公务接待穿“隐身衣”、以工作餐名义违规公款吃喝、以推介土特产品为名公款送礼、公车“借”“靠” “占”、私车“公家养”等明里不搞暗里乱搞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严防死守,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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