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深入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以科技赋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8月2日,海南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部署,启动“大数据办案实战应用”系列培训课程,各市、县、自治县纪委监委,各省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委各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直属单位,省委巡视办等一千六百余名干部参加首期培训。
本次培训依托纪检监察视频会商系统,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授课方式,邀请省纪委监委大数据办案中心负责人于海龙同志和第十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纪大勇同志分别就大数据办案中心资源情况和大数据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进行讲解。在互动环节,来自东方市纪委监委和驻省发控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主讲同志进行了交流探讨。“此次培训详细地介绍了大数据办案中心的资源及功能,分享了大数据推动案件办理的有效经验,对审查调查实际工作很有启发,希望这样的课程可以系统办、经常办。”一名同志在培训结束后表示。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大数据办案作为我省纪委常委会信息化建设‘一把手’工程的关键环节,在推动我省纪检监察工作数智化建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在培训班上强调,新时期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大数据办案的重要意义,摆正思想态度,强力推动大数据办案实战应用;要加强学习培训,主动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素质、强能力,真正了解掌握实践要义,形成大数据办案的强大战力;要推动贯通实践,学以致用、融汇贯通,把大数据、云计算深度融入办案工作,进一步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更好为海南清廉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
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联合技术保障中心和各审查调查部门,定期开展大数据办案实践应用的系列课程,深入挖掘大数据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进干部间的经验交流和互助共享,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大数据办案意识,让干部紧跟时代步伐,提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办案质效的素质和能力,为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水平推进积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