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师范大学纪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海南师范大学纪委海南省监委驻海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细则(试行)》。《工作流程细则(试行)》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流程进行细化,对管辖范围、监督检查、受理信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步骤与措施、审理与申诉、涉案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初步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和受理、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
“规范化、制度化是提升工作质效的关键,工作流程细则定程序、明权限、立规矩,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我们将更好地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职能,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为保障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应有作用”,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卫国表示。
据了解,自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来,海南师范大学纪委始终紧盯规范化建设不放松,组织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落实规范化建设任务清单》,从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行为、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对规范化建设提出三年规划,全力构建“1+N”制度体系。《工作流程细则(试行)》作为这个体系中的“1”,核心作用凸显。全委上下协同攻坚,历时近10个月,先后两次内部征求意见,三易其稿才得以完成。截至目前,海南师范大学纪委已先后出台《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等9项规章制度,另有5项规章制度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