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中共海南省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琼纪办[2018]122号)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做好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公车私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强明察暗访。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围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学校将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请各单位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紧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纪检监察办公室(第一办公楼411室),电子版报送至56937281@qq.com。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